政策解读: 2016年中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加30分
市教育局发布《柳州市2016年中考招生简章》,其中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30分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20分照顾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10分照顾录取: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其他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5分照顾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6.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中考加分手续的办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