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推荐生推荐和录取办法
为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市教育局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柳州高中、柳州高中柳南校区、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市三中、钢一中、钢一中凤凰岭校区、市民族高中、市六中、市九中2016年招生计划指令性指标中,各划出51%的名额作为推荐指标,定向分配给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定向推荐生入围条件
入围定向推荐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柳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学生。学区学生指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从初一起始年级开始,在其所属同一学区学校就读至毕业的学生。
3.申请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申请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申请其他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4.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B等。
5.考生物理、化学、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试均为合格。
(二)录取程序
经学校推荐,公示无异议,由城区(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名单在各学校的推荐名额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中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排序规则如下:
1.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前。
2.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若两名考生文化科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依此类推。
3.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4.各学校中考定向推荐生指标如有使用不完的,在本城区范围内统一进行二次分配。由市招生考试院按城区将剩余定向推荐指标汇总后,对该城区符合条件但未获得录取的申请学生进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经过二次分配如还有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统一报名招生指标录取。
5.市招生考试院拟定录取的定向推荐生名单在柳州教育网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州网页进行公示。
三、加强定向推荐生录取工作的管理
各学校和城区(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好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及信访。各县区教育局咨询或投诉电话: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3726390、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3310675(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851554(基础教育科)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05657(纪检监察室)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有违反本办法的,取消考生的入围、入学资格和学校2016年的评优资格,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按违反国家招生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