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2016年招生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与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协议》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2015〕1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2016年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本着存量不变、增量分配的原则,立足市区、面向全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市共享。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高一年级10个班,每班36人,实施小班化教育,并按照适应新高考要求全面实行选课走班制。具体指标分配见下表。
(单位:人)
单位 椒
江
区 黄
岩
区 路
桥
区 临
海
市 温
岭
市 玉
环
县 天
台
县 仙
居
县 三
门
县 开
发
区 合
计
指标 72 72 72 12 12 12 12 12 12 72 360
二、志愿填报条件
符合《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2015〕18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参加2016年台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
三、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享受报考地分配指标(在开发区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只享受开发区的分配指标)。考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于2016年5月下旬登录台州教育网(http://www.tzedu.net.cn)自行填报,填报完成后下载该志愿信息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于2016年6月5日前以可查询的方式寄、送达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8000,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五楼)。考生和家长应对所提供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全市首批,一次性录取。
(二)录取时间:2016年6月下旬。
(三)具体办法:
1.考生须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并下载志愿信息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寄、送达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招生办公室,方可参加录取。
2.依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招生分配指标,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录取时,若遇考生总分相同的,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的则全部予以录取。
3.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的考生,不影响其在报考地填报高中志愿。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单独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其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停止流动,其他学校均不能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其在报考地所填报的志愿仍然有效,参加报考地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及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负责人组成的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二)做到公开透明。为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公开。
考生和家长可登陆台州教育网查询有关政策,网址:http://www.tzedu.net.cn。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电话号码:88582091、88501931。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要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