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市招委〔2016〕1号
柯城区、衢江区教育局,市区各高中段学校: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计〔2016〕5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市招委、市教育局决定成立2016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朝金
副组长:吕 汶 蓝水高 童建中 朱云福 蒋志贤
成 员:孙建柯 姚文湧 曾金松 时明祥 柯学军 李 林
蒋维云 吴玉珍 方勇胜 张红萍 刘荣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院,由孙建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衢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计〔2016〕54 号)文件。
市外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6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6〕56 号)文件执行,具体招生计划由市、区招生办另行公布。
三、报名考试
报考各类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衢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按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衢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各报名点在办理社会考生报名手续时,要认真审核其是不是在校就读的复考生。对确认是在校就读的复考生,区招生办审核汇总后要单独造册(内容含考生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原毕业学校、现复读学校等),于6月6日前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查。
中考日期为6月11至12日。考生总分满分为630分;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满分为160分;社会·思品满分为80分;体育测试满分为30分。
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四门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
残疾考生参加中考申请合理便利条件的(包括免除外语听力考试,佩戴助听器等),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区招生办对残疾考生基本情况和合理便利申请表审核确认后,于6月1日前将《衢州市2016年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四、成绩发布
区招生办于6月15日前,将《考生数据库》(含已经过公示或经考生确认无误的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策性加分等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中考各科成绩及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中考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2015年6月20日左右通过衢州教育网(www.qzedu.net)等途径查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考成绩等信息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初中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中考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严禁各地各校对中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
五、填报志愿
市区各类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在全市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2日。在此期间,考生可通过衢州教育网(www.qzedu.net)首页链接点击进入《衢州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网》进行填报。考生初次填报后,在截止期内仍可登录志愿填报网对自己所报的学校志愿进行修改。6月22日24时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再接受考生的志愿填报或修改,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一式三份刻盘存档(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监察室、市教育考试院各一份备查),任何人不得更改。
为使广大考生了解、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6月3日至4日市区各初中学校可组织考生进行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练习。模拟填报只是为了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所有模拟填报的志愿信息在模拟练习结束后将全部清空。
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向考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政策。学校可根据考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但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干扰考生和家长自主表达真实意愿。
为给考生留足充分的时间考虑并填写好报考志愿,市区各初中学校在6月21至22日统一填报志愿时间内,一律不得安排本校初三毕业班学生外出参加夏令营或学习培训之类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项目等活动。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了解、阅读今年市区考生网上填报高中段学校志愿须知等资料(如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性质、报考条件、收费情况等)。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向所有考生及家长发放《告市区中考考生及家长书》,安排专人详细向全体毕业生介绍今年市区中考的有关信息及志愿填报流程、录取方法等,使每位考生都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和办法。考生和家长在充分了解今年市区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后,须签订《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确认网上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是考生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各报名点统一收齐装订后,安排专人至少保管三个月以上备查。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人才多样化发展的需要,鼓励适合的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并尽量填满中职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
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一个录取批次,6个平行志愿(A、B、C、D、E、F)的填报方式。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学校志愿。其中:
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10个: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杜泽中学、大洲中学、菁才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仲尼中学、信安中学。
可报考的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有4个:衢州中专、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衢江区职业中专、衢州市翔宇中专。
特别提醒:(1)填报民办高中学校时,考生及家长要仔细咨询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政策,填报后一旦被录取一律不得反悔。(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能录取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考生在选择学校志愿时必须注意以下规定:
1.6个平行志愿中,每位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不能超过4个,超过4个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视作无效。
2.报考省一级重点中学(衢州一中、衢州二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且不少于2个A;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报考中职类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级不作统一要求。
3.省级重点中学(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一律不得录取在校就读的初中复读生。因此,凡在校就读的初中复读生一律不要填报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四个学校中的任何一个,否则该考生志愿视作无效。
4.填报市区各中职学校志愿的,只需填报招生学校名称,考生就读专业由招生学校与考生自行双向商定。
5.要报考市外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含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市区各高中段学校中的任何一所。
在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相关条件自主录取。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分数优先,总分(名次)从高到低,计算机调档录取的招生办法。
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调配、统一审批。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办法
1.考生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不含特长生的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F学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向招生学校投档的最后一名学生的中考成绩即为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出现并列分而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相同,再按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门学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出现并列分情况时,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2.特长生。录取为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经招生学校认定合格,并且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所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市区各高中学校在专业测试结束次日,及时将《2016年衢州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备注栏中必须写明考生的中考报名序号)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备查。逾期不报,视作放弃。特长生实行提前批录取,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
3.统招生。招生学校面向市区的指令性计划,根据特长生、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录取情况调整后,作为统招生计划。统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方法录取。
4.定向指标分配生。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和衢州三中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的特长生及面向县、市指令性计划等)的6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名额按各校本学年毕业生人数、参加中考的报考率、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指标进行分配,实行分校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20分以内,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享受定向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当年中考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权重的分配系数为:毕业生数20%、报考率75%、学校规范办学情况5%。
5.经市教育局批准被衢州二中创新人才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6.未报考市内各高中段学校(含未被市内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而愿意报考市外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含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市外招生学校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自行与有关招生学校联系,由各市外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7.衢州一中、衢州二中面向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指令性计划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重点中学统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实施“阳光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创造推进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阳光招生”,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广泛宣传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要将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录取办法和操作程序、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使整个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 强化录取审批,规范学籍登记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向有关学校提供在市区范围内招收的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据此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市区各高中段学校在龙游、江山、常山、开化等县(市)录取的新生名册,须加盖生源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章,及时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教处办理新生学籍。
(三)认真做好体检,体现人文关怀
新生入学后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不得清退。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和专业,学校应在招生计划和简章中说明,由学生自行到医院体检,入学后由学校复查,如因身体不符合条件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1.加强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高中段招生学校或个人,不得单独提前录取或变相提前办理录取手续。凡发现有学校或个人违规提前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并查实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清退所收费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等挂钩。
2.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按划定的录取分数录取,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市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违反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规定,不得招收挂读生,不得随意转学。
3.学校与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学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中职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学籍注册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登记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4.各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学校的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5.为维护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招生期间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学校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布告栏、校园网等宣传本《意见》。
本《意见》由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89051(考试院), 3080158(普教),3081776(职教);举报电话:3072768(纪检)。
衢州市招生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