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中考生和家长报考,查字典中考网整理了《2016广东东莞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供家长和中考生们参考。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今年将全部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均调整为面向全市招生,取消分片招生和莞城班招生,不再划分片区招生。这点请大家一定注意。
(二)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办法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由于是分别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随迁子女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有可能高于或者低于录取本市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三)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今年仍然实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六所学校的特长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其它普通高中不再单列特长生招生计划,待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自行挑选合适学生进行培养。特长生的招生顺序:先是全市统一划线录取,然后是名额分配招生,最后才到特长生招生。
(四)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2016年6月3日至6月8日。
(五)填报志愿说明
1.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含公费生和自费生)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
(2)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3)第三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2.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3.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