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四中、市体校、市直属民办中学: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6〕1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教招〔2016〕6号)要求,2016年中考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5896名随迁子女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将公示名单下发各有关中学。各中学对本校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名单及时予以公示。
二、市招生办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zheec.zhjy.net)对全市2016年中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5月30日至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各区教育管理部门或市招生办反映(联系方式:香洲区教育局,2611501;斗门区教育局,5522493;金湾区教育局,7263083;高栏港区社会事业局,7268619;高新区教育局,3629066;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8841660;市招生办,2124373)。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