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800人
5月25日,《2016年徐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公布。今年徐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2100人,其中普通高中6800人、职业学校5300人。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第二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和侯集中学六所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的60%,统招生计划占40%。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分校、棠张中学在市区的招生不分配指标生计划。
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可享受市区考生同等待遇
所有在籍应届生和有报考意向的往届生,均应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户籍在原九里区、因区划调整划归铜山区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本人意愿选择在市区或铜山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就读学校汇总后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在市区就读的非徐州市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要求继续在市区升学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但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在徐州经商、办企业或务工的非徐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具有徐州市区学籍的考生,持监护人在徐州市区的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和居住证(或暂住证)到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资格审查后可享受徐州市区考生同等待遇。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在本市参加中考并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和非徐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高中的,须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取得高中学籍后,通过转学的方式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
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须公示一周
热点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学校报名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2013年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自主招收的非电脑派位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根据《徐州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办初中2013年招收的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升学志愿填报项目设置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考生可填报免费男幼师志愿、1个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志愿和2个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四星级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其它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包括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五年制高职和中等专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