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及编写依据
初中升学考试是高中招生的选拔性考试。根据《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物理课程标准》),结合朝阳市初中物理的教学实际,制定本考试说明。
二、命题原则
1.以《物理课程标准》为依据,按课程目标规定的认知性目标、技能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的各层次要求,全面考查学生在三维目标方面所达到的程度。
2.在认知性目标、技能性目标的考查上,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试题素材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引导教学联系生活和社会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创设情境,考查学生应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在体验性目标的考查上,在考查学生实验技能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对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引导学生注重学习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观察、提问的能力,初步的信息收集、处理、交流能力以及分析、概括能力。
4.重视试题的教育功能,加强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联系,注重渗透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设置适量的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考查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5.试题内容科学,表述清晰无误,避免“繁、偏、怪”试题;试卷结构科学合理,形式规范;试卷题量适中,难易程度适当。
三、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物理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其中科学探究融于科学内容之中进行考查。
四、考试目标
《物理课程标准》将课程目标划分为认知性目标、技能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三类。认知性目标分为三个层次的要求:了解、认识、理解;技能性目标的层次要求为:独立操作;体验性目标分为三个层次的要求:经历、认同、内化。具体说明如下:
1.认知性目标
(1)了解:所用的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描述”、“说出”、“列举”、“举例说明”、“说明”等。
(2)认识:所用的行为动词为“认识”等。
(3)理解:所用的行为动词有“解释”、“理解”、“计算”等。
2.技能性目标
(1)独立操作:所用的行为动词有 “会”、 “会测量”、“会选用”、“会使用”、“会根据……估测” 、“会用……测量”等。
3.体验性目标
从低到高分为经历、认同、内化三个层次。
(1)经历: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尝试”、“观察”、“经历”、“探究”、“能”等。
(2)认同: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关心”、“关注”、“有……意识”等。
(3)内化: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养成”等。
说明:在课程目标要求中,理解、认识、了解(或经历—理解、经历—认识、经历—了解)三个层次中的较高层次的要求可作为较低层次的要求进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