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有相当部分学生跨区上初中。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中考生可在户籍和学籍所在区中二选一报考。
按中招政策规定,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学籍(往届生为原毕业学校所在区)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16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考生在报考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选择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区进行。
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计划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招生。同时,回户籍考生报考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学校面向城区和郊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招生的特长项目,其学籍与户籍要同属城区或同属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