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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2016年中考开始实行13科600分

发布时间:2016-05-01 11:03:3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4月25日,云南昆明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及工作安排。

2016年昆明全市初中毕业生71311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6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7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2600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7.6%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13科。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13科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学校录取总分;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考试时间

2016年6月28、29、30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7月1、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在5月15日前完成;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报考条件

具有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初中毕业生,均可按户籍所在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昆明市学籍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随迁子女,经就读初中学校、县(市)区招考机构和相关部门、市招生考试院逐级审核报考资格后,按报考资格审核结论和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

在昆明市初中学校就读、但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的学生(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出具户口所在地招考机构同意证明,在就读学校申请借考,可参加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可领取初中毕业证书及考试成绩的有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也可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已参加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具有昆明市户口,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除外)考试。

招生志愿填报

实行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和学校组织考生于7月2日—9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重大变化:调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招生录取模式

记者了解到,2016年中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将分四个批次录取,按录取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具体为:

1。提前批次为外语类学校、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设置一个志愿;

2。第一批次为一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3。第二批次为二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4。第三批次为三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二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三类招生学校为除一、二类学校外其它高(完)中。

而昆明市教育局依据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的调整,稳步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对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招生录取模式进行了调整,即实行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划开分两个批次投档录取。

具体实施办法为:

1。主城区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选择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统招择优志愿”;具有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按划片对口原则,选择片区内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定向择优志愿”;考生还可以选择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调剂志愿”。

2。主城区考生可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选择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统招择优志愿”;具有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按划片对口原则,选择片区内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定向择优志愿”;考生还可以选择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调剂志愿”。

3。一、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录取时,均按“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的顺序投档录取。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一类招生学校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下降20分,划定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二类招生学校以主城区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作为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志愿择优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招生对象:1。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2。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职教育的人员。

录取方式: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对五年一贯制和学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凭中考成绩录取。其他专业可凭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向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录取时间: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开始,2016年11月1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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