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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中考“联招”区招生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6-04-27 09:51:0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1、“联招”学校

联招学校数为78所。

2、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办法。6月16-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在家长指导下上网输入考号和个人密码进入网站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填报市级重点中学3所,其他区县属“联招”学校3所,还应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 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后再确定提交。在填报志愿的两天时间里,学生及家长均可进入系统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学生不能再进入网站更改志愿。“联招”区县教委应当及时将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卡发放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更不得私自刮开密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3、新生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志愿饱和程度,市级重点中学和一般“联招”学校分批录取办法,所有报考“联招”的考生均按照填报学校类别、志愿顺序、市划定的录取线进行录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

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4、加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竞赛结果在中考中加分政策的通知》(渝教基〔2014〕22号)规定:“从2015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结果在中考中的加分政策”,2016年中考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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