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与条件:
1、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或属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对象子女的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为本市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不含有直升生推荐资格的初中学校)和9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3、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知识扎实,或在科技制作发明、文学创作、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特长明显,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身体健康者。
二、招生名额:30名。
三、报名方式:
学生自荐或初中学校推荐(通过学校推荐的请加盖公章,自荐生可暂不盖公章和学校签字)。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2016年4月20日5月10日,登录深圳市高级中学网站:http://oa.szgjzx.com:81/student/zzStudentLogin.jsp(浏览器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或googlechrome浏览器腾讯QQ浏览器),在线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同时打印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寄送我校。邮寄地址:福田区春田路2号深圳市高级中学学生事务中心邓琳收。相关资料包括:⑴报名表;⑵自荐信;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⑷获奖证书复印件。
要求学生或学校提供的材料真实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2、审核
由深圳市高级中学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并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5月12日在我校网上发布。
3、面试
时间:5月15日(星期日)
方式:通过面谈及思维能力测试,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学习能力以及特长水平(不需要笔试)。
4、录取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及初中学校反馈。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被我校自主招生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填报其他中考志愿。
5、公示
5月17日,在深圳市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并报市教育局核准。
6、名单上报
5月25日,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若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名额转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7、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局核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需要参加中考,但中考的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仅作为入学后参考。
五、监督机制:
为保障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和校咨询委员会代表组成,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名单。
六、咨询与投诉:
招生期间开通咨询电话:83948694、83939890、83939902
深圳市高级中学网址:www.cn-school.com
监督投诉电话:83948683,传真:83939829
深圳市高级中学投诉电子信箱:liux@cn_school.com
深圳市高级中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