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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烹饪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12 14:04:0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青岛烹饪职业学校

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西餐烹饪

职业中专

三年

20人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职业中专

三年

30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 初中阶段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6.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二)测评方式

1.面试条件

根据餐饮服务专业的要求,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才能进入测试阶段:

(1)举止文明,自然大方,无口吃等现象;

(2)无皮肤病;

(3)矫正视力在0.8以上(近视度数在600度以下),无色盲、色弱;

(4)符合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标准,无传染性疾病;

(5)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D以上(含2D),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2.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20%。

(2)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性格、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3)职业能力测试

①主要考察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

②主要考察学生常规的礼仪、礼貌、仪表、仪态等基本素质;

③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方面的动手协调能力。

成绩占60%。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20%)+职业能力测试(60%)。

四、录取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自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网站(http://www.pengren.qdedu.net)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日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 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58828228 58828225

咨询时间: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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