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中考招生优录政策出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参加录取,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参加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农村户口独生女加5分参加录取;革命烈士子女中考成绩加20分参加录取。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襄阳教育考试网下载《2016年襄阳市中考优录申请审批表》。对在优录加分资格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中考的各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