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市内三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 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完成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 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 中填写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 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 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 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 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市内三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批次。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三)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8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 65%,分别均衡分配到市内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有效,指标 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 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市内三区指标生总人数。市内三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 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确定; 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再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总分 相同考生等级组合也完全相同,则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 (www.qdedu.gov.cn)公布指标生名单。
(四)自主招生。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六中、青岛九 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三中各 招收1个班。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生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 主招生中的使用。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名、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录取。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 校。
(五)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局属 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18 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 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七)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运创新班(简称交运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八)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九)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青岛六中中意班招生政策。
中意班面向市内三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一)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二)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三)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新人文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四)青岛十六中书法班招生政策。
书法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五)青岛十七中卓越工程师班招生政策。
卓越工程师班(简称卓越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六)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 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七)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八)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课程班招生政策。
大学先修课程班(简称大学先修班) 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报考交运班海尔班信息化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 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参加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十九)开展综合育人试点。
青岛六十六中、青岛艺校面向市内三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开展综合育人试点。
(二十)其他。
青岛正阳学校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