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中考加分已经只保留了4项:
1.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
3.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4.少数民族考生。
2016年中考政策表明:任何学科竞赛成绩都不能加分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可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这里的四侨考生比2015年发生了一点变化,2016年的中考加分预计不会产生太大变化!(不减少就是万幸)
加分延伸: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5月至6月组织2016年石家庄市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工作。对2015年3月7日之前已经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经市教育局组织测试认定合格后,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2018年起将全部取消中考高水平运动员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