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总计六科。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
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物理、化学均为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