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地点】
无锡市区考试时间为5月4日(星期三)7日(星期六),游泳考试时间为5月11日(星期三)。考点设在有400米塑胶跑道的学校和无锡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具体见秩序册。初技班的体育中考时间为4月29日之前。
【报考对象】
2016年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初中毕业生。
【考试细则项目及评分标准】
速度耐力类、力量类、灵巧类共三类。每类均为10分,满分为30分。
速度耐力类项目为50米跑、800米(男)和400米(女)跑、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50米游泳;
力量类项目为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和1分钟仰卧起坐(女);
灵巧类项目为30秒钟跳绳、立定跳远、俯卧撑、篮球运球等共10个项目。
每位考生可在三类中各选一项,计取共三项成绩作为体育中考得分,纳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其中部分项目采用电子仪器测量成绩。
【考试规则】
速度耐力类项目
力量类项目
灵巧类项目
【考试收费】
考生按每人9元标准交纳体育考试费(不含到考点参加考试的交通费,交通费由学校酌情解决)
【免考】
因病或因残不宜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应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考生可凭当地中考体检站出具的体育中考免考证明,填写《2016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局体育中考考务办公室批准,即可免考,免考手续须在考试当天到考点办理。免考考生成绩按总分30分的70%(21分),计入升学总分。
凡持有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证》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升学总分。
【缓考改项】
考生因病或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意外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体育考试及需要更改考试项目或缓考的,须填写《2016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项、缓考申请表》,并于考试当天办理改项、缓考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可予以改项、缓考。
凡考生在考试中因非客观因素造成考试终结,均视作考试完成,不得要求改项、缓考。
改项仅限于长距离跑项目改为短距离跑项目,并随本校项目相同的考试小组同时进行考试,不再另行补考。
缓考补考由市教育局另行统一组织,考试规则和方法不变,时间为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点,地点在无锡市第一中学。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