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中考改革意见,2015年的直升生、指标生的推荐工作仍须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为认真做好最后一年的直升生和指标生的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局中考改革方案,今年的推荐工作主要做好承上启
下、平稳过渡,调整完善以往的做法仍然要全面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推荐选拔直升生和指标生中的作用。结合学生三年的学业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要重点考虑那些品德高尚、学有潜力、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公示要求,确保推荐选拔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
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崔元正(校长)
副组长:王联(副校长)
徐家驹(副校长)
铁大奇(工会主席)
组员:周雪(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王晓华(初一年级级部主任)
于明波(初二年级级部主任)
武秀梅(初三年级级部主任)
傅薏宁(英语教研组长,初二任课教师)
高秀丽(数学教研组长,初一、初二任课教师)
李书贞(理化生教研组长,初三物理任课教师)
陈增元(政史地教研组长)
柳猛(艺体教研组长)
董福利(美术教研组长)
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徐家驹(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负责推荐工作)
组员:李甜乔莎莎(负责资料收集、审核、制表、填表、上报等工作)
推荐监督小组:
组长:王联(副校长)
副组长:铁大奇(工会主席)
组员:周雪(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王晓华(初一年级级部组长)
于明波(初二年级级部组长)
张翠菊(物理老师初三教师代表)
陈增元(历史老师初三教师代表)
八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直升生推荐条件
1、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目标均为A等。
2、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优秀,地理、生物成绩优秀符合市教育局及相关高中学校的要求。
3、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以上。
4、本校在籍、在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而正常转学的学生,连续在我校注册学籍就读两年以上的学生。
四、直升生推荐方法及步骤
1、召开校办公会,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文件精神,讨论制定《关于推荐直升生、指标生的工作方案》。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充分讨论通过工作方案。
2、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向初三年级全体师生传达市教育局和市南教育局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提出学校此项工作意见,并将《推荐方案》在校内公示3天。
3、根据直升生和指标生的资格条件,连续在本校就读2年以上的学生范围内,由学校及各班民主推荐提名,被提名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即申报表)上报学校(需家长签字认定)。
4、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和个人志愿,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选,圈定初选入围名单。综合成绩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初一第二学期期末占10%(含史地生,按30%计入);初二第二学期期末占20%;(初二成绩不含地理、生物)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占30%,初三第二学期期中占40%,三年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学业成绩综合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分,即每人各项加分最多至20分):
①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满分5分):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等。
②获奖情况:学科竞赛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加2分,市三等奖 加1分;各类科技竞赛:音体美等竞赛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加2分, 市三等奖加1分。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演讲、诵读活动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三等奖加0.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校报每篇加0.5分。
③荣誉称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加5分。区三好加3分。连续三年校三好、优干、优秀团员加2分。综合实践活动、优秀学员加1分。(一年或两年的校三好加1分。)
④任职情况:担任校学生会、校团委职务的加3分,担任班委会、团支部职务的加2分。(兼职不累计加分)
学业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出。
5、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直升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4个学校面试的不同侧重点。根据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听说能力、思辨能 力、心理素质等,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入推荐学生综合得分,择优 确定二中、五十八中、九中、一中直升推荐人选。
6、成立学校有关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八年级家长委员会参加的推荐工作督导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学校推荐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然后顺延综合排序和个人志愿确定指标生人选。
五、指标生推荐条件和方法
(一)推荐指标生的基本条件
1、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优秀,地理、生物成绩优秀符合市教育局及相关高中学校的要求。
2、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以上。
3、在我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
而正常转学的学生,连续在我校注册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的学生。
4、学校根据学业综合实践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
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推荐。
5、推荐的指标生要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
必须明确填写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并经家长签字确认,指标生持该登记表在第一志愿学校现场报名。
(二)推荐方法
1、学业成绩综合评价:
初一第二学期期末占10%
初二第二学期期末占20%
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占30%第二学期阶段性测试40%
综合素质评价:
获各项各类加分及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加分,满分为20分。
2、将两次成绩综合排序,由高到低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