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工作纪律,按照考试工作的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关心爱护考生,尊重考生,维护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三、按规定时间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考试工作无关或防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事。
四、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禁止单独对考生进行考试。
五、熟悉并掌握各项目的考试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如发现考生受伤或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测试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医务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七、严禁参与舞弊或为考生提供舞弊条件,严禁利用参与考试工作的便利索贿、受贿。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参加考试工作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师德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