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15]132号及2016年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共计36人。
(一)体育类:10人
田径5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远、跳高、100米跨栏(女)、110米跨栏(男))、篮球3人、击剑2人
(二)艺术类:26人
声乐2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舞蹈2人(民族舞、古典舞)、民乐2人(扬琴、琵琶、二胡)、主持与表演1人、书法1人
管乐18人(短笛1、长笛1、双簧管1、单簧管2、大管1、圆号2、短号2、小号2、次中音号2、长号2、大号1、大小军鼓1)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时间:按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暂定4月末)。
地点:青岛十九中教务处(办公楼四楼1415房间)
(二)范围:符合2016年青岛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市内三区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满足下列相应类别中的特长报名条件。
(三)条件:
1.体育类
(1)田径:初中阶段获得青岛市教育局或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的队员。
(2)篮球:初中阶段获得青岛市教育局或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篮球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击剑:初中阶段在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市级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以上;省级个人前八名、团体前八名(主力队员)以上;国家级个人或团体比赛获得相应名次。
2.艺术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项艺术类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骨干学生。
(2)参加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考级,获得八级及以上的学生。其中管乐类为六级及以上的学生。
(3)其他艺术特长特别突出,在学校发挥了文艺骨干作用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四)资格认定:
1.学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一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相关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体育比赛秩序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注册学号,及其它佐证材料。
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备参加我校特长生测试。
三、专业测试安排
1.时间:按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暂定5月初)。
2.内容:
3.要求: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到电教楼一楼报告厅(109)报到,无准考证者不得入场。考生除携带测试工具外,不得持与测试有关的材料入场,违反此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4.学校成立项目测评专家小组,进行专业测试。每个测试项目都以分数形式呈现。
四、公示与录取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素质评定,按照不超过1:1.5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若个别项目出现报名空缺或该项目达合格标准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有权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考生素质,进行计划调整。
2.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网站、官方微信、校内张贴。
3.学校召开拟录取特长生家长会,布置有关事宜。
4.学校持《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申报表》向教育局报批特长生名单,批准后再次进行公示。若已批准拟录取学生放弃特长生资格,不再进行补录。
5.批准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十九中普通班。按市教育局统一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统一时间到青岛十九中进行现场确认。
6.学校按照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线(含普高线),否则不予录取;若拟录取学生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照专业测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学业成绩相同分数,则按照专业测试名次依次录取。
体育类: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16年我校普通班原始分录取线下150分及以内。其它标准同艺术类第二、三条。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3650513教务处、83617148-8815学生处 83632361德育办
监督电话:83618798办公室
青岛十九中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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