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送生招生计划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55%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50%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各60人,惠贞书院24人。
二、被保送对象及推荐条件
被保送对象为在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等四区及直属初中就读,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被保送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
三、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
以被保送对象人数为基本依据,市教育局将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惠贞书院保送推荐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区(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被保送对象人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推荐至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的学生数,按毕业班每班推荐1名的办法下达推荐指标,班级之间不得调剂。
对2015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和宁波二中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订并实施。
四、推荐办法
1.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确定具体的推荐办法,初中学校细化执行。
2.初中学校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时,主要根据初中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被推荐学生的资格。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会同班主任,在听取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
4.被保送推荐学生填写《2016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附件1),学生只能选报7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各校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保送推荐生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涂改作废。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学校教师不包办代替。
5.学校在推荐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至各普高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在校内张榜公示5天,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宁波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9183287(市教育局信访室);网络举报地址:http://www.nbedu.gov.cn/hdjl/wsts.asp(宁波教科网举报信箱)。
6.区教育局负责对所辖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5月13日之前,各区教育局汇总上报本辖区《2016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2016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汇总表》至市教育局中招办(地址:海曙区开明街89号)。推荐名单一经上报确认不再更改,如有学生放弃,不予补报。
五、其他校内保送、合作办学的学校保送招生事项
1.宁波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兴宁中学、万里国际学校、华茂外国语学校等完全中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校内保送升入本校高中政策。保送办法应于4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2.继续实行合作办学学校之间的保送政策,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分别向效实中学、宁波中学保送。保送办法应于4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六、测试与录取方法
1.保送推荐生须参加统一测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保送推荐资格。
2.测试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命制,其中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采取半开卷形式测试,即只允许学生携带一张经自己整理书写的A4纸,此外不得再携带其他资料。试场安排、考务及试卷批阅工作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由市中招办划定各校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在网上发布录取信息。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惠贞书院保送生录取率不低于85%。如某初中推荐至效实中学、宁波中学的学生中,无学生被录取的,可在6分范围内择优照顾录取1名学生;某初中推荐至宁波二中、惠贞书院的学生中,录取率不到50%的,可在15分范围内择优照顾录取至50%;宁波三中等3所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规定名额学生。保送录取学生的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成绩必须为P等及以上。如同分,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历史与社会思品A等;(2)理综成绩较高的。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中考,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生转入正常中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