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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2016年市直考区中考用生地报名号分配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17:30:5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关于开展市直考区2016年中考用生地报名号分配的通知

连山、龙港、南票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学院附中,觉华岛联合校:

为确保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将进行2015年初二生物、地理和体育卫生常识统一结业考试后学籍异动学生的2016中考用生地报名号分配工作,本报名号同为体育考试和实验考试考好)。现通知如下:

1.分配对象

初二生地体结业考试后自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区转入,复学、复读及未参加2015年初二生地考试等情况的2016年中考生。

2.办理要求

(1)外转生是指2015年“初二生地体卫结业考试”后自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区转入的学生,其中外省(市)转入的具有外省身份证号的考生必须具备葫芦岛市户籍(不含挂靠和单独立户)和葫芦岛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其中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区转入生的“初二生地体结业考试”成绩不带入本招生考区,必须重新参加2016年度本招生考区组织的“初二生地体考试”;本考区内2015年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当年全市“初二生地体考试”的考生凭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可参加2016年度的全市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和体育卫生常识学科统一结业考试,否则其成绩为0分。

(2)2015年“初二生地体考试”后本招生考区内的转学生必须到原所在学校参加2016年中考报名。南票区涉及滨海实验中学、邱皮沟中学等学校调整的学生按新报名号报考。

3.办理手续

(1)外转生持完善的转学证明和我市户籍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复学生持主管教育局批准的休(复)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读生必须将电子学籍驳回到初三年级。持我市市直考区的初中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经学校、区(办)教育局批准的复读证明办理。

(4)未参加2015年初二生地考试的2016年中考生持经学校、区(办)教育局审核的应届生就读证明(含电子学籍号)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2015年全市初二生地体考试”证明(附带相关证明,证明必须含2015年7月4日当天)办理。

说明:更名生只要确保初二生地号录入正确,学籍信息、户籍信息和中考报名信息一致即可,不必进行办理。

上述四类学生必须提供“葫芦岛市的全国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初三)的电子学籍号,其中复学生、复读生还要提供原初二生地考试报名号及三科成绩。办理时材料手续必须齐备(有学校、区(办)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名),否则不予办理。

4.分配时间

3月15日至3月25日。

葫芦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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