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异地中考”的资格认定时限将调整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止。这也意味着,今年以及今后想报名参加“异地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母的居住证、社保等的年限只要截至中考当年的8月31日已满3年,就符合资格认定条件。
在此之前,“异地中考”资格认定时限为当年的5月31日止。此次时限上的放宽,将让更多的随迁子女符合“异地中考”的报考条件。而“异地中考”的申请受理时间仍为每年的4月1日~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仍为4月1日~20日
根据东莞的“异地中考”相关政策,从今年起,想报考东莞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其学籍,其父母的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等3项均要满3年。
也就是说,今年打算报考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3年或以上。
若随迁子女的户籍在参加中考当年的5月31日前已迁移到东莞市,则可按照本地户籍学生待遇报考,不再属于“异地中考”。
“异地中考”
在东莞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且均可报考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但若想报考普通高中,就须到就读的学校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认其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