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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门市异地中考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3-04-03 09:38:3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查字典中考网讯:近日从江门市教育局获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江门参加中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自2013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江门市报名参加中考,与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点击查看2013中考最新政策信息

异地中考者须有初中3年完整学籍

按实施意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江门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须具备几个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江门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江门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符合以上条件者,2013年起可在江门报名参加普通高中的招生考试,与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入户广东省的,随迁子女将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今年起即可在江门报名参加中考,与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从2013年起按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在江门参加中考。

不合条件者可借考但不参加录取

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江门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的,经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同意,可在江门借考,但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或者凭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报读本市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据江门市教育局招生办中考科负责人介绍,往年都会有外地户籍的考生在江门参加中考,如果考试成绩达到高中入学要求,也可在江门就读高中。但我们会告知对方,如果不符合条件,还是要回到原籍地参加高考。所以往年异地中考的考生,都是高中阶段会在广东省入户的学生。

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今年异地中考2016年或可异地高考

按2013年新政策成功参加异地中考的外来工随迁子女,正好于2016年高中毕业。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自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但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如果今年在江门参加异地中考的考生,如果符合广东省异地高考条件,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可以在广东省考试,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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