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对象:2012级、2013级初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1日4月10日
(1)在籍初二、初三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学校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信息核实报名信息,所有初二、初三在籍学生未经批准必须报名参加考试,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各县市区中考办于5月22日前完成辖区内考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
(2)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中考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于5月4日-5月15日直接到市中考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