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生物学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估初中学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生物学科毕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的结果是确定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科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指导思想
本考试大纲力求体现《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念、目标和内容,反映生物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在全面考查学生的生物学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同时,着重对生物科学素养和探究能力的考查,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严格控制考试水平要求,全面准确评价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学科学业水平。
三、考试依据
考试依据《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义务教育生物学教学指导意见(2012年版)》(粤教研函[2012]9号),结合我市初中生物学课程改革及教学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四、考试范围和内容结构
1.义务教育教科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生物学》七年级上、下册(约占65%);
2.义务教育教科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生物学》八年级上、下册(约占35%);
3.实验与探究能力渗透在考试内容表的知识内容中考查,约占总分的20%。
五、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采用书面笔答、闭卷的考试方式。试题满分为60分。
2.试卷难易比例
容易题:50%;中等难度题:40%;难题:10%。
3. 试卷结构:包括单项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题型的小题数、分值及要求见下表。
题型 | 题量 | 题分 | 总分 |
一、单项选择题 | 18 | 2 | 36 |
二、非选择题(含填空、识图、实验与探究、资料分析等) | 4 |
| 24 |
全卷 | 22 |
| 60 |
六、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揭阳市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规定的各科分值比例,以及我市所选用的教材内容为依据,确定初中毕业生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的考试内容。
体现生物课程属于科学课程的性质,重视考查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初步测量学生的生物科学和技术基础知识、科学探究方法、获取新知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突出人与生物圈。
(一)考试要求
1.初步的理解能力
(1)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
(2)能用文字、图表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等方面的内容。
(3)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初步的实验与探究能力
(1)能独立完成考试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
(2)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3)具备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科学探究的能力。
3.初步的获取信息的能力
(1)能从课外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2)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意义的生物学新进展以及生物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
4.初步的综合运用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初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学问题。
(二)考试内容
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考试内容表格中的水平要求分为Ⅰ、Ⅱ、Ⅲ三个层次,三个层次与《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知识性目标动词、技能性目标动词、情感性目标动词的各水平要求相匹配:
水平要求 | 知识性目标 | 技能性目标 | 情感性目标 |
Ⅰ | 了解 | 模仿 | 经历(感受) |
Ⅱ | 理解 | 独立操作 | 反应(认同) |
Ⅲ | 应用 |
| 领悟(内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