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丹东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至3月17日进行。今年,我市中考继续实行计算机报名,电子照像。为方便考生报名,丹东市招考办特别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报名对象和条件
1.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2.非我市户口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或毕业证的外来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中考。
3.报考师范学校须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年龄不受限制。
4.高中阶段各类中等学校在校生、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疾病的及学习不能自理者等不能报考。
●报名地点
1.应届毕业生且在毕业生学校有正式学籍的考生参加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2.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往届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
3.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往届毕业生到市招考办单独报名。
4.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报名办法与流程
1.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与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其中集体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往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外来毕业生交验户口簿时须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以县(市)为单位到市招考办报名。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所属中学以区为单位到市招考办报名。市教育局所属中学以中学单位到市招考办报。
3、考生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表、读表、电子照像、打印校对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