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4月30日, 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八年级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在我区务工、就学的外市(州)及外省籍人员,自愿要求参加考试的,须持初(高)中毕业证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寸半身免冠同一底版正面黑白照片3张,填写《酒泉市高中阶段教育暨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报名表》,或由班主任根据考生报名表的项目内容统一填写报名花名册(表格样式见附表),并确定本人报考类别。报考类别统一规定为:1为报考普通高中;2为报考普通高中兼报普通中专;3为只报考普通中专;4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考五年高职或3+2类学校;5为只参加毕业考试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者。八年级考生单独报考,单独编排考场,不填报考类别。
4.各学校要安排人员按下发的中考报名程序分别录入八、九年级考生报名信息,并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确保上报的数据信息(特别是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各学校于4月30日前将考生报名花名册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后,同报名数据库一并报区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