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借考
在嘉善、平湖、海宁、海盐、桐乡就读的市本级户籍的考生办理借考手续后可以在市本级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考生可在就读学校领取《嘉兴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借考考生申请表》,填好后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借考手续。办理了借考手续的市本级户籍考生,其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与文化考试均在借考县(市)进行,成绩发布后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并在嘉兴市本级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
县(市)户籍的考生,不能在市本级和县(市)间办理借考手续。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办理借考手续的考生不得在市本级录取。
五、关于优惠加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条件和办法按2015年嘉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优惠加分办理手续:
1.优惠加分办理程序:
⑴由考生凭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件、复印件到报名点申请,报名点验收合格后,由考生填写《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复印件附后),汇总《加分登记表》后,由报名点编造《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
⑵报名点持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复印件,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于2015年5月上旬集体到市教育考试院二楼会议室正式办理手续。之后参加比赛获奖考生的加分认定手续于6月初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补办(具体时间见教育局有关文件)。
2.借考考生的优惠加分须在2015年5月5日前由考生直接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办理。
3.各学校(报名点)在加分材料上报前,应将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宣传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4.市教育考试院在汇总优惠加分名单后,在官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考生才能获得优惠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