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1、各学校、各镇区对人工采集的考生,要收齐其户口簿原件,学校和镇区中考负责人要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整理好名单(系统打印),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将名单及身份证明(含户口簿、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原件与复印件报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将提交给市公安局户籍科审查其真实性。
各校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落实不报考考生名单。已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如不参加中考,初中学校需在3月11-12日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上报考生名单及不报考原因,确认名单后在系统中打印《不报考名单汇总表》,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12日前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3、加强对特长生考生的资格审查。中考报名期间由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批,并由各镇区统一将符合特长生资格的数据录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最后再以镇区为单位将资料和特长生名单统一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4、加强对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政策性照顾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申报各类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要办理好相关证明,3月13日前向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中考业务管理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3月16日将考生的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册(通过系统打印)送至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后,3月18-20日再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5、继续做好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2015年中考资格申报和名单公示工作。符合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3月13日前需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并附带全部证明材料(父母在我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初中学校初审,3月12-18日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资格的考生资料录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3月25日前,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终审和公示。
6、加强对指标生分配录取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家长详细解释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5月下旬,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所有考生名单直接由中考业务系统导出,各初中登录中考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打印符合2015年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7、持《2015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考生先按照现在的户口进行报名,考生在6月10日前提交入户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学校,学校统一收齐后交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填报中山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三、报名方式及手续
(一)本市学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方式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籍信息以中山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二)社会考生报名方式
1、 3月18-20日,社会考生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办证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办理身份信息采集手续。
社会考生主要是以下几类:
(1)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满十八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中山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中山市升学的;
(3)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毕业学校报名数据以外,并已在基础教育科办理学籍的在校考生。
2、需提交资料:
社会考生要带齐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在外地就读的中山市户籍考生,要提供所就读学校及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学籍号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往届生还需要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费:
社会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刷卡缴交考试费90元。
(三)补充信息采集(3月9-10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及市直属中学组织初中学校对1月份考生身份信息采集时未完成或未确认的考生,进行补充身份信息采集。
(四)领号(3月13日)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数据采集后导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后,系统自动产生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
在校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有关报名资料。
(五)网上预报名(3月15-16日)
考生凭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下发的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山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填写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可自行在家里上网报名,也可在学校集中上网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再进入报名页面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相片等基本信息,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个人的有关信息、联系方式和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等。凡申报体育免考、择考的考生先按正常考生的身份选择体育考试项目,待审核通过以后再修改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体艺特长生的考生还须由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录入体艺特长生报考项目(含联考及校考)等信息。由于考生成绩、录取结果将采用短信方式或邮寄的形式通知考生,所以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准确填写家庭具体住址、家长移动电话号码以及QQ邮箱,建议家长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前不要更换移动电话号码。
(六)学校审核阶段(3月17-18日)
考生网上预报名校对无误后,报考点审核确认通过考生报名。报名点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给考生核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各项内容逐一核对,凡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信息为准。最后,报名点要认真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例如学籍系统中姓名与身份证姓名明显不同的),必须及时填写《信息点修改申请表》(信息采集通知的附件2),并于3月1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办理修改手续。
(七)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阶段(3月19-20日)
报名点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给考生和家长共同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该表由报名点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存档。
四、考生档案
各初中学校要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考生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应一致,电子档案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全面、真实、完整。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基本信息(含相片)、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身体健康检查信息以及考生的学业成绩等。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人力在5月30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检信息及考核科目学业成绩的录入。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质档案必须在7月8日前由各毕业学校统一对档案进行封口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集中管理。考生被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签领纸质档案,毕业学校须办理档案签领手续,考生个人不能私自拆封档案。考生自行携带纸质档案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录取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收齐新生未开封的纸质档案并审查档案信息。未提交纸质档案的考生,学校应查明原因,及时告知考生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未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原初中毕业学校保管。
考生纸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2015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2)2015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的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4)2015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考生个人的《中山市学生健康档案》。
2.补充材料:
(1)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具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符合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申报条件的《报考条件审查表》及证明材料;
(3)体艺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提交的其他纸质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凡属原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凡属复印件的需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字样,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准考证号的编排
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准考证号根据省的要求采用14位制:由年份码(15)+地级市码(中山为2001)+学校代码(四位)+考生流水号(四位,00019999)组成,具体编排见附件4。
如准考证号为15200101010001:
15 2001 0101 0001
年份码 地级市码(中山) 学校码(中山纪念中学) 考生流水号
六、考试费用
(一)收取标准
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考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和体育共九科,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中价函〔2003〕10号文件精神,2015年按90元/考生收取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的考试费由初中学校统一收取,各学校须于3月30日前携中山市财政专用缴款通知书到建行、工行、农行的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社会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通过刷卡缴纳考试费。
(二)特困学生免交考试费的办法按中教〔2004〕16号文执行。请各毕业学校把符合免交费的考生名单以及有关材料(低保证原件[必须通过2015年年审]、复印件[加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盖学校公章])按附件8要求上报。
(三)考试费缴费相关事项
1、缴费流程:首先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并传真到学校,然后学校按规定时间凭非税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银行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给缴款单位。
2、考试费上缴后一律不退。请各学校按时缴费,因过期未缴费造成的影响,责任由学校承担。
3、收费咨询电话:89989280,联系人:谭艳婷。
报名期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设立报名值班电话:8998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