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贵港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桂平市、平南县招生办,各高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4年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发〔2014〕1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市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中考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如下:
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一)贵港高中、江南中学、浔州高中、平南县中学、达开高中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A且学科成绩为1A+5B+以上。
(二)桂平一中、桂平三中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A且学科成绩为4A1B+1B以上。
(三)覃塘高中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A且学科成绩为3A3B+以上。
(四)港南中学、贵港市民族中学、港北区港区中学的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B+且学科成绩为1A5B+以上。
(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B+。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总成绩控制等级录取。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报名控制等级由各学校拟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填报志愿方式
今年示范性普通高中报名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进行,上线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上网填报志愿(具体登录进入网站的办法见志愿卡说明)。
贵港市民族中学、港北区港区中学今年暂采取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方式填报志愿。上线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持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条直接到这两所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办)报名方式:考生持中考成绩条和准考证直接到相关高中学校报名。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