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市中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到3月5日,九类考生须交验证书、证件或证明。
九类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证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证明,经毕业学校和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查。交验证书、证件或证明的最后截止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
1、烈士子女交验《烈士证》和省民政厅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交验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的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侨务办公室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侨务办公室、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4、台湾省籍考生交验省对台办公室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对台湾事务办公室、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5、少数民族考生本着本人所填的民族成分与居民户口簿内容相一致的认定办法,交验户口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备查。(审查单位:太原市公安局派出所、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6、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获奖证书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竞赛时间截至2014年4月30日),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省级获奖考生登记表》。(审查单位:太原市教育局、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7、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竞赛时间截至2014年4月30日),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市级获奖考生登记表》。(审查单位:太原市教育局)
8、农村户口(父母亲及子女均系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交验《户口簿》和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查单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9、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政联〔2012〕2号文件,下列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需持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审查单位: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A、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B、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C、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D、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