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4.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5.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允许报名。
6.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发给考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发给考生或其监护人。
(二)其它
1.2014年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4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志愿参加录取。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三限计划只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7.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网上招生资格生的资格认定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试验管理的通知》执行。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9.2014年我省将开展3+2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10.飞翔计划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