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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考思想政治时事: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14-04-25 22:56:1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生态文明建设

1、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生态文明的必要性的认识?

(1)这是由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2)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5)是履行大国责任的表现。

(6)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2、媒体评论指出,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不是美丽中国, 厚德载雾,自强不吸不是全面小康。为了实现美丽中国的愿望,你认为国家该怎么办?

①行政手段:坚持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

②法律手段:实施依法治国,加强环境立法执法,依法保护环境。

③科技手段: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新能源,节能减排。

④宣传手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3、建设美丽中国我们青少年能够做些什么?

(1)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和节能意识环保意识。

(2)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从日常小事做起,自觉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

(3)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注重环保,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4)宣传环保知识,积极同各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六、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

1、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

(青少年自身)①少年时代是身心成长的重要时期。(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但自身的能力有限。)

(意义)②立法保护是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了法律,所有侵犯我们权益、危害我们健康成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是什么?它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尊重和保护②它规定的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益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 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共16项权利。

3、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是什么?

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法律规定,(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

(要结合具体情境和相关举措,学会判断: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还是司法保护)

(1)家庭保护:父母或监护人;违反家庭保护:遗弃、上初中孩子辍学、不教育孩子、翻看日记

(2)学校保护:学校、教育机构、教师

(3)社会保护:社会各界、公民;①违反社会保护的:招收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 ②符合社会保护的:公共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和荣誉权

(4)司法保护:公、检、法;不公开审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4、怎样认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②(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③(受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义务. 包括:(按时入学的义务、接受规定年限教育的义务及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④我们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5、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的主要内容:(掌握要求,能比较熟练的了解相关内容,做到结合具体的材料或案例分析出体现或违背那种保护即可。)

家庭保护(1)含义: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2)主要内 容:①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②父母应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保护(1)含义: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2)主要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如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 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 得歧视。③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1)含义:是指国家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社会各界的公民也负有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2)主要内 容: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未成年人的信件。②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公共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④不得允许未成年进入不适宜其活动的场所。

司法保护(1)含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 的专门保护。(2)主要内容:①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②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 都要对未成年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 未成年人的资料。

6、各种典型侵权行为及对策。

A.家庭侵权行为及对策:(1)未经本人同意翻阅他人日记,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是违法行为。对策:①我们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②我们要学会与他们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2)迫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侵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是违法行为。

对策:①我们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②我们要学会与他们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③如果说服不了,可到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家长整日与麻将为伍,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生活,是违法行为。

对策:①我们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②我们要学会与他们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③如果说服不了,可到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B.学校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教师随便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对学习有问题的同学进行打骂。(1)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学生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是: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社会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个人或某组织企业因未成年为由,占有他人的版权或专利等。(1)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2)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智力成果。虽是未成年人,他的智力成果依然受法律保护。

2014年中考思想政治时事热点剖析

归纳:常考行为的评析

1、 父母让子女辍学: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有关内容规定,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2、 家长为子女成长提供各种条件: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

3、 老师批评教育学生:履行了教师职责,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

4、 评析网吧老板人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企业老板招童工: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 评析:旷课逃学、去网吧:不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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