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中考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经研究,现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2013年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 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2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6.7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4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0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3.6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2.3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8分。
(二)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523分。
二、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城区四所市级示范以上普通高中(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市柳林中学、市十三中)和丹江口市二中在武当山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10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45分。
(二)各县市一中指令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丹江口市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2.7分;
(2)郧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0.8分;
(3)郧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9.7分;
(4)竹山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95.9分;
(5)竹溪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10.8分;
(6)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1.5分。
(三)各县市一中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丹江口市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9分;
(2)郧县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97分;
(3)郧西县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2分;
(4)竹山县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2.5分;
(5)竹溪县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6.5分;
(6)房县一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6分。
三、普通高中第三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十堰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部、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市龙泉黄冈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0分;
(2)丹江口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359分;
(3)郧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272分;
(4)郧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330分;
(5)竹山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300分;
(6)竹溪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340分;
(7)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266分。
四、其它
1.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十堰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考本校的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时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2.城区四所省级示范学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二中)招收国际部根据学校征集志愿的结果,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〇一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