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2012年吉林省中考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孙鹤娟主持会议。
会议透露,吉林省2012年中考时间确定为6月27日至6月30日;2012年,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这比去年降低十个百分点。
关于防作弊
做好试题保密工作是首要任务
这个会比往年提前了半个月。开会前,有参会人员交流着。翻看发到手里的材料,有一份关于做好初、高中学业考试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管理与使用工作的通知。
会议开始后,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讲话,时长23分钟,重点谈的是:防作弊。
李建华说,近几年,吉林省中考工作比较平稳,没有出现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但面对当前考试作弊现象增多的实际情况,2012年的中考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对策来有效防止作弊情况的发生。
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让学生、家长及教师了解吉林省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李建华要求,教育部门要加强违规处罚政策和违规考生案件的宣传,最大限度的打消考生作弊的念头,形成公平考试的良好氛围。
针对目前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问题,李建华提出,要加大技术投入,通过手机信号屏蔽,无线电探测等方式,使考生携带的通讯作弊器材无用武之地。同时,从源头上,加大对高科技作弊器材的查处、打击力度,切断考试作弊器材的进货源头和销售渠道,要充分利用吉林省已建成的高考监控系统,记录考生的每一个举动,使考生自觉放弃作弊念头。
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这是首要任务,也是防范考试作弊的关键环节。李建华说,如果试题不被泄露出去,再先进的高科技作弊器材和手段,再高水平的枪手,也无从作弊。所以,对命题现场和试题存放保密场所,及运输环节都要进行安全达标检查,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履职问责机制。逐级、逐人、逐个环节落实责任,使从事考试管理和服务的各部门人员责任到位,服务到人,要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要从严、从重处理各种考试违纪行为。
吉林省条件成熟地区2012年中高考全面实施电子巡查工作
会议上,下发了相关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电子巡查系统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在2012年6月份初、高中学业考试中在本市(州)、县(市、区)全面实施电子巡查工作。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可分步实施,2012年6月份先在市(区)实施电子巡查工作,2013年年底前完成其余县(市、区)的电子巡查系统的实施工作。
通知中,也附有《吉林省初、高中学业考试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规定对管理和使用有着明确的细则。
考试期间的考试影像数据按保密数据处理。除工作需要外,不得查看或允许其他人员查看影像资料,不得传播影像录制的工作记录,不得擅自复制、删除影像数据。
考试期间,任何情况下,中心监控室内不得少于三人;中心监控室内的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云台及镜头控制功能查看试题、试卷,严禁试题泄密事件发生。
中心监控室除监控组成员和各级领导视察及省、市(州)巡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回放核查工作要聘请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参加。对于在考试监控过程中监控录像内容不完整及效果不好,声音不清晰,监控过程中监控头没对准要求监控的范围,监控系统开启关闭时间不符合规定等,要追究考点主考及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招生
招收择校生 禁止学校之间挖生源、跨区域招生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
这是教育部等七部委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明确要求的,从2012年起实施。有参会人员表示,去年,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30%以下。2012年,则比去年下降十个百分点。这个调整,意味着考生考上公费生的机会更大了,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会议要求,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择优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文件规定标准,不准以任何借口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其他费用。
此外,各地要根据学校编制、经费、校园校舍等情况,科学确定学校规模,核定并一次性下发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不准调剂计划和二次录取。
严格按规定班额分班,纠正超级大校和超级大班现象。
严格禁止学校之间挖生源、跨区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招生,不准跨规定区域招生,不准举行招生考试择优招生,不准以任何方式作违规招生宣传。
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录取标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校长责任。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检查,对招生秩序混乱的追究责任,坚决查处。
进城农民工子女
高中招收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具体政策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省重点民族高中(含纳入重点管理序列学校)可跨市(州)招收因本地区无民语授课高中、随父母进城等原因自愿报考本校的学生,但不准以任何形式到有民语授课高中地区作违规招生宣传和违规招生。
指标生
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65%。
自主招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示范高中在指标生计划内和规定区域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按省批复的原则执行,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统招生计划的10%。
空军飞行少年军校2012年在吉林省计划招生40名
昨日,会议还透露,2012年,空军飞行少年军校计划从吉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40人,由空军航空大学和吉林省实验中学联合培养,入省实验中学就读高中。
报考条件
参加2012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具有所在学校学籍和吉林省户籍。
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预计达到当地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线,中考成绩预计达到560分以上(总分600分),外语限英语。
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13~16周岁),身高163~178厘米,体重不低于48公斤,双眼裸眼视力E字表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招生时间表
4月上旬至5月上旬,各初中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进行宣传动员。
5月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学校负责审查推荐,组织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视觉),填报名表,报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查同意后,定为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初选对象。
5月10日至5月20日,由空军航空大学和吉林省实验中学联合组织,到指定的市(州)、县(市、区)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检。
7月1日至7月7日,中考结束后,在空军航空大学组织初检合格对象参加身体、心品、文化全面检测。
7月8日至7月14日,录取定选。7月14日16时前向各地反馈预录名单,已被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地其他学校录取。
7月15日至8月10日,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空军航空大学、省实验中学、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培养协议。
培养政策
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享受空军飞行学员待遇,每月600元津贴,每天28元伙食费,并按标准发放军装等生活用品。
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学生在省实验中学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品学兼优者省实验中学颁发雏鹰奖学金。
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学生毕业时参加空军招飞定选和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志愿必须填报空军航空大学,符合招飞条件的录取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优先选送清华大学学习。大学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学生在空军飞行少年军校学习期间,经质量评估不适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转到省实验中学其他教学班级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