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
在外省借读的具有本市朝阳区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要求回京参加中考并升学的学生。
在外省借读的以下特殊情况学生参照本办法,具体事宜请联系朝阳区中招办。
1. 有北京市工作居住人员子女
2. 原北京知青子女
3. 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户口人员子女
4. 博士后子女
5. 台胞子女
6. 随军人员子女
7.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子女(非农户)
二、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8日全天和3月19日上午,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手续
1、 网上下载《2010年中考报名信息采集表》并按要求填写(也可报名现场填写)。
2、 用优盘或光盘带学生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480*640像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也可本人前来现场照相)
3、 报名时持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一张A4纸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者须携带集体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 持现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生为2010届应届初三毕业生,证明上要加盖学校公章(不认可教务处章)。
5、 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请与中招办联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归侨(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边远地区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
驻外使领馆人员随任子女;
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6、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96元。
中招办电话:85967039。
海淀区
在北京外区县就读回海淀报考的应届考生,应在就读学校中考报名,参加体检、体育考试,办理有关跨区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内(每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到海淀区中招办办理资格审验。回海淀区资格审验的具体时间由就读学校通知。
届时请携带:①考生户口本(海淀区);②学籍所在学校下发的考生卡;③报名考试费81元。
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地址:海淀区知春里31号
丰台区
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户口在丰台区的外地就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回京报名参加中考的工作,现将报名各项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做好准备,按时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含第一页)
2.中考考生基本信息表中考考生基本信息表.XLS
3.2010届初中毕业生证明应届证明.XLS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和监护人1人持以上4项材料报名,报名时交报考费。
2.北京市中考中招有关文件可登录北京教育委员会网站(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