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9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会计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金融事务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工程造价与审计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国际商务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服装展示与礼仪 |
普通中专 |
3年 |
10人 |
电子商务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美术设计制作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工艺美术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籍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B等及以上。
(三)信息技术会考成绩合格。
(四)报考会计、金融事务、工程造价与审计专业要求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均在C等及以上;报考其它专业要求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均在D等及以上。
(五)报考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仅限女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请考生认真填写青岛华夏职教中心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表格可登陆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网站http://www.huaxia.qdedu.net下载。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测试。
1.笔试
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综合文化知识测试以数学、语文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笔试测试内容与分值
笔试项目 |
综合文化知识笔试内容 |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 |
卷面成绩 |
公共必考内容 |
数学基础 |
30 |
|
语文写作 |
30 |
||
职业道德 |
10 |
||
人际交往常识 |
10 |
||
专业类别三选一内容 |
会计金融类专业(会计、金融事务、工程造价与审计专业) |
数字书写、识记、逻辑推理能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常识 |
20 |
商贸类专业(电子商务、国际商务专业) |
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英语 |
20 |
|
服装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美术设计制作、工艺美术专业) |
考察审美感悟能力 |
20 |
2.面试
(1)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折算成绩,占总成绩10%。
(2)专业基本素养面试
主要测试学生与专业相关的个人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包括专业认知、礼节礼仪、语言表达、专业潜能、才艺展示等方面,占总成绩40%。采用按照考生抽签顺序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评分,由考评小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测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评分结果不解释,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掌握(一般在10分钟以下)。
3.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笔试成绩(50%)+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10%)+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40%)。
四、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三部分综合成绩相加,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学生,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二)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考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华夏职教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huaxia.qdedu.net)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23日-4月25日 |
8:30-16:30 |
报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6日 |
8:30-16:30 |
测试 |
|
4月27日-4月29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月4日-5月6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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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专家考评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8371311483774462
咨询电话:8373193583774998
咨询时间:8:00-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