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85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航空服务 |
职业中专 |
3年 |
20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职业中专 |
3年 |
20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职业中专 |
3年 |
20 |
旅游韩语 |
职业中专 |
3年 |
15 |
国际邮轮乘务 |
职业中专 |
3年 |
10 |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籍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校内专业可兼报(不超过3个)。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1)《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有低于C等者;(2)学业水平测试地理、生物有低于D等者;(3)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不及格者。
(二)测评方式
1.综合成绩=基础素质测评成绩+综合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文化基础课成绩。
2.基础素质测评
学校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此项占综合成绩的10%。评分标准:初中已经结束的学业水平测试地理、生物成绩,A为5分,B为4分,C为3分,D为2分。
3.综合职业素养面试
专业 |
面试总分 |
所占综合成绩比例 |
面试内容 |
航空服务 |
100分 |
60% |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协调、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3-1.73米;男生身高1.72-1.83米;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视力1.0(含)以上;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皮肤病; 5.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7.现场才艺展示,所有服装、道具、配乐等均自备,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
国际游轮乘务 |
100分 |
60% |
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发展潜质、心理素质、仪容仪表、英语口语等五项内容。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100分 |
50% |
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发展潜质、心理素质、仪容仪表等四项内容。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00分 |
50% |
|
旅游韩语 |
100分 |
50% |
4.文化基础课考核
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文化知识测试以数学、语文、英语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笔试测试内容与分值
专业 |
笔试分数 |
所占综合成绩比例 |
笔试内容 |
航空服务 |
100分 |
30% |
数学基础(30分) 语文写作(40分) 日常英语(30分) |
国际游轮乘务 |
100分 |
30% |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100分 |
40% |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00分 |
40% |
|
旅游韩语 |
100分 |
40% |
5.加分项。在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乐器、舞蹈、声乐、表演比赛获奖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取最高项,不累加;在大型活动中担任主持、礼仪者(凭证书),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取最高项,不累加;以上两项加分项限选一项。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二)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测评成绩为准,录取的考生依然要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qdwsxx12.com)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23日-4月25日 |
8:30—16:30 |
报 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6日 |
8:30—16:30 |
测试 |
|
4月27日-4月29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月4日-5月6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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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实习处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组织协调组、考核专家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4.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82686146
咨询电话:6668800082668422
咨询时间:8:00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本方案由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