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学校特色发展,根据市教育局2015年招生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参加2016年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需求,我校决定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原则
市内三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报考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优秀的艺术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声乐专业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比赛中,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2)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水平考试获得相应专业六级以上的学生。
四、考试资格确认
学校将根据考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水平考试等级和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比赛中个人、集体项目相应专业获奖等级情况量化积分,依据积分由高到低按招生人数比例确定考试资格,并与5月4日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日上午8:0011:30
地点:青岛五十八中体育馆一楼音乐教室(设置指示牌)。
六、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报名时告知,并于5月4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地点:青岛五十八中体育馆一楼器乐排练室。
七、测试内容及说明
1、声乐。仅限美声、民族唱法。演唱一首歌曲(自备伴奏光盘)。要求演唱歌曲完整,感情充沛、音准节奏正确,音质音色圆润,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2、器乐。演奏一首乐曲(乐器自备、不带伴奏)。要求演奏乐曲完整,音准节奏正确,乐感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3、考生除报考专业外,可加试一项副项(主副项分开计分,同等情况择优录取)。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为管弦乐类器乐;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副项为其它管弦乐类器乐。
4、考生也可兼报两项专业,但兼报的专业不得作为副项加试。
5、考生考试曲目限3分钟之内。
八、提醒事项
1、报名时,需持户口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普通中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获奖证书和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要携带考生个人的注册学号。
3、5月4日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特长生专业考试学生名单和测试时间。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58中备考室备考。
4、5月11日学校网站公示我校特长生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的学生于5月16~2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24日持本人的《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到我校现场确认,6月11日~13日参加全市统一学业水平测试。
5、我校将从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青岛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
6、考生报名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专业测试不得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如有违规,立即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
八、递补方案
(一)若某类项有空额情况,将从本类项中按专业成绩择优递补。
(二)同类项中无法递补或水平太差,将按以下原则递补。
1、弦乐器类考生,将在弦乐器类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递补;
2、管乐器类考生,将在管乐器类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递补;
3、声乐类考生,将在管弦乐器类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递补。
九、未尽事宜由青岛五十八中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87630168(音乐组)
87630106(高老师)
87630195(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