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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中考考试说明及命题原则:数学

发布时间:2013-12-19 10:19:5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数学

中高档题重思维

命题原则:在考查学生对数学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方法掌握情况的同时,突出对重点知识和思想方法的考查,加强对学生灵活运用多种数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索、联想能力的考查。低、中、高三档题目原则上按4:4:2的比例,适当增加中、高档题目部分的思维含量,试题尽可能以教科书或青岛《初中毕业升学复习指导数学》上的题目为原型,经过组合、延伸、拓展编拟而成。

考试范围:知识能力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四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和灵活运用;能力要求包括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推理能力等。

试题结构: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有选择题(3分8题)、填空题(3分6题),共42分,主观性试题包括作图题(4分1题)和解答题,共78分,试卷长度为24个题目。

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学习领域所占百分比,与它们在教学中所占课时百分比大致相同,约37.5%、37.5%、16.5%、8.5%。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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