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每班可招收3名艺体特长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若干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2、获得若干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3、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有效。
4、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5、不同学校艺术班可相互兼报。
6、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各学校艺体特长生、艺术班招生简章须同时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团委)审核备案。其他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1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