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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青岛中考高中艺体特长生、艺术班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13-03-01 12:42:3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名词解释:

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班招生:作为考生进热点高中的一条捷径,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严密组织考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特长生招生简章由招生学校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特长生录取需达到规定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艺体特长生的培养,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艺体特长。

政策解读:

1、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每班可招收3名艺体特长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若干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2、获得若干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3、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有效。

4、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5、不同学校艺术班可相互兼报。

6、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各学校艺体特长生、艺术班招生简章须同时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团委)审核备案。其他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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