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各镇(街道)教办,城区教办:
经研究,现下达2015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计划,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学校在不突破所下达计划总数以及班额的前提下,调整招生专业或招生人数,应经我局审核同意。
2.各初级中学应认真做好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含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2]76号)精神,3+2专业前3年安排在合作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后2年转入高职院校本部,3年后转入高职教育的比例,以每所招生的高职院校为单位,控制在80%左右。五年一贯制专业对通过3年学习达到毕业水平的学生,由牵头高等学校采取文化和技能相结合适当突出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录取比例比照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率确定。去年开始省厅在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大专班中试点2+3模式,学生在中职阶段学习执行中职阶段管理标准,在高职阶段学习执行高职阶段管理标准,今年我市中职学校中有2个专业为五年一贯制2+3试点模式。
4.进一步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快实现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深化探索中等职业教育育人模式创新。根据宁波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开始我市在中职学校招生中增设了升学实验班,就读该类专业班级的部分学生有机会在第一学期末经遴选进入普高学习,其余绝大部分学生可通过单考单招高考升入大学,目标为考取本科专业。
为便于指导考生分类填写志愿,本文一并转发《宁波市201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跨区域招生计划》(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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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