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查字典中考网:今日,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公布长沙市201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2013年春季长沙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学期)
说明: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6.农村高中学生体检费按3元/生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