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初三毕业生保送推荐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和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区教育文体局《关于高新区2015年宁波市属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名额分配的通知》,在我校原有关于城区省一级重点中学推荐保送生方案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学生对照条件自愿报名、学校根据程序择优推荐的办法,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成立2015年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华林
副组长:俞盛苗
成员:沈斌、吴丽花、卢芳、王艳、王建炳、虞盈盈、占均华、
金平海、王应、王祖光、江小军、陈茂剑
职责:
(1)制定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
(2)召开推荐工作协调会宣讲推荐办法,组织报名。
(3)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工作。
(二)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陈珉
副组长:王慧夏屹琼
职责:监督推荐过程。
二、部分市直属公办普高保送招生事项
(一)保送推荐招生条件
参与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保送推荐学生必须为我校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在初中三年有连续的电子学籍,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的省内(含港、澳、台)户籍学生。
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有纪律处分在案的,取消推荐资格。
(二)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名单公示上报教育局
(三)具体程序
(1)自愿报名。对照推荐条件,学生自愿申请,交相关材料到班主任处。各班综合申请情况上报教务处。
(2)资格审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确定综合名次。根据推荐学校测试学科对被推荐学生成绩计算方法:初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名次0.05+初三第一学期第一次月考名次0.1+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名次0.1+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名次0.2+第二学期第一次月考名次0.2+第二学期区中考模拟考名次0.35之和确定综合名次。如出现综合名次并列的,则按区中考模拟考成绩高低排序。
(4)确定最终保送推荐名单。
C.根据推荐名额,按总分成绩名次高低顺序,被推荐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对应的推荐学校,否则视做自动放弃推荐资格处理。
D.以上被推荐学生若自愿放弃给予的推荐资格,将不再具有所有学校的提前批推荐资格。推荐名额,由后一名次学生依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