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查字典中考网5月13日:继之前发布的重庆中考2013高中宏志班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细
则之后,重庆查字典中考网小编整理了宏志班学生具体的招生办法,欢迎大家查看并交流讨论!
(2013重庆中考招生宏志班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标下达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共同商定将当年宏志班学生招生指标下达到各区县
(自治县)。
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各区县(自治县)按要求在区县有关新闻媒体及学校中宣传宏志班招生工作,并按照市
里下达指标的3~5倍在全区县初中毕业生中进行推荐。程序是: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
市高中宏志班报名审批表(一式三份),学校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学生所在街道(乡镇)政
府出具学生家庭的收入情况证明,区县宣传部、文明办、教委(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学
校按升学要求准备学生档案(含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表)等。上述
材料一并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三、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市教委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将确定推荐名单及学生材料上报市教委。
四、公示最终推荐学生名单
全市普通高中升学考试结束后,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按要求及时将所有学生成
绩、志愿以及区县初步确定的推荐学生意见上报市教委,同时在本区县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录取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和承办学校共同对各区县上报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由承办学校对学生进行录取。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将录取的宏志班学生名单在市主要媒体公示一周,
无异议后,由承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