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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中考招生“宏志班”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13 09:53:5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重庆查字典中考网5月13日:近日,有热心版友在重庆查字典中考网中考版块分享了今年中考联招高

中的宏志班的具体录取细则及实施办法,重庆查字典中考网小编特此整理如下,欢迎大家查看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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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 查看链接 目的要求

一、目的要求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促进西部教育发展、帮助西部培养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教委(教育局)和承办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

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这一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学兼优:思想品德优良,初中三年操行全优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2项合格

和4项B等以上,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

康。

(二)家境贫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或刚达到)本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无力

完成高中学业。

(三)学生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市属重点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重

庆市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条件。

(四)未接受其他资助。

三、资助金额及相关待遇

(一)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9000元,每学年3000元,由市文明办下拨到各承办学校。

(二)承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的学生减免学杂费和住宿

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四、承办学校的资格认定

(一)承办学校必须是重庆市市级重点中学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要对提出申请承办宏志班学校进行审核,择优确定。

五、承办学校职责

(一)制定专门的宏志班实施方案,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经费保障、

管理措施、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定具体意见。

(二)对中央下拨的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或挪用。定期向受助学生及家长公布经

费使用情况,同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

(三)要加强对宏志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

观、世界观、道德观和行为规范;要教育学生珍惜学习机会、奋发努力,增强学生报效祖国、

振兴中华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加强对宏志班学生的心理指导,培养学生自尊自信、乐观

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刻苦学习、不畏困难的学习态度,使学生在思想上、学习上能够尽快达到学

校的要求。

(四)要坚持集中办班的原则,避免造成没有宏志班只有宏志生的现象。在对

宏志班的教育和管理上,既要针对宏志班学生的特殊性,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教育活

动,又不能形成特殊群体,要与其他班级一样严格管理、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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