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采用互联网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市中招办将开通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及登陆志愿填报系统的个人专属密码,直接登陆系统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设置。
我市2012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共分3个批次,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
第一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设两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第二批: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南宁市第一中学、南宁市第八中学、南宁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设四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设四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说明:
(1)第一、二批每个学校志愿下均设三个选项,分别为非定向指令性计划、定向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第三批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两个选项,分别为非定向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2)各批次学校均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分为三个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该批次所有学校均服从调剂;二是部分服从调剂,即从该批次学校中再选择四所志愿学校服从调剂(第一批次学校可选择两个学校志愿)。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批次学校的调剂。
(3)在录取过程中,市中招办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各批次是否设置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7:00(公休日不休息)
2.志愿确认时间:7月15日18:00前,考生到报名点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填报信息。
3.填报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依据《2012年南宁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条件及网上填报说明填报,否则无效。
(2)考生各批次志愿须一次填报完全。在指定报名点打印确认前,可以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
(3)采取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打印确认志愿的方式,由毕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社会考生的网上报名工作。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到报名点打印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5)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点按顺序整理后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3.特长生的录取。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考生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的录取方案,由各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意后执行,并且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4.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促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35%的定向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六个城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5.信息公布和查询。
(1)信息公布。
在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信息。
(2)信息查询。
南宁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的查询方式设电话查询、登陆网站查询、手机短信查询等多渠道查询方式。
市辖六县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2.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划定统一的招生时间段,可以一年多次招生。
4.六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采用互联网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市中招办将开通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及登陆志愿填报系统的个人专属密码,直接登陆系统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设置。
我市2012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共分3个批次,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
第一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设两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第二批: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南宁市第一中学、南宁市第八中学、南宁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设四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设四个学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说明:
(1)第一、二批每个学校志愿下均设三个选项,分别为非定向指令性计划、定向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第三批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两个选项,分别为非定向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2)各批次学校均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分为三个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该批次所有学校均服从调剂;二是部分服从调剂,即从该批次学校中再选择四所志愿学校服从调剂(第一批次学校可选择两个学校志愿)。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批次学校的调剂。
(3)在录取过程中,市中招办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各批次是否设置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7:00(公休日不休息)
2.志愿确认时间:7月15日18:00前,考生到报名点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填报信息。
3.填报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依据《2012年南宁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条件及网上填报说明填报,否则无效。
(2)考生各批次志愿须一次填报完全。在指定报名点打印确认前,可以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
(3)采取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打印确认志愿的方式,由毕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社会考生的网上报名工作。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到报名点打印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5)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点按顺序整理后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3.特长生的录取。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考生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的录取方案,由各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意后执行,并且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4.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促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35%的定向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六个城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5.信息公布和查询。
(1)信息公布。
在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信息。
(2)信息查询。
南宁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的查询方式设电话查询、登陆网站查询、手机短信查询等多渠道查询方式。
市辖六县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2.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划定统一的招生时间段,可以一年多次招生。
4.六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